全球專案管理「群英會」(上) -參加PMI-2003 Leadership Meeting 及Global Congress見聞

我本來還猶豫今年是否應親自參加從9月18至23日由PMI總會在巴爾地摩(Baltimore) Convention Center所舉辦的「領袖會議(Leadership Meeting)」及北美區的年度「全球大會(Global Congress)」,但卻在會前10天才忽然想到今年有兩件大事,是絕對有必要赴此盛會,故乃匆促決定前往。其一是我們PMI-Taiwan 雖然從1999年10月已成為PMI的分會的一員,但PMI總會從2001年要求全球各國分會必須要按該分會所屬國家之法定程序完成在該國之註冊登記,因此我們PMI-Taiwan分會於歷經年餘直至今年6月14日在召開成立大會後,方以「PMI國際專案管理學會台灣分會」之名稱在台灣正式向內政部完成全國性社團組織之註冊登記,(唯內政部的「立案證書」卻遲至9月中才核發),故此大事總算底定,對總會也終於有所交代,所以我應親自出馬接受總會頒發的「Chapter Charter(分會證書)」。另外,就是PMI總會今年正式在Global Congress中宣佈OPM3(Organizational Project Management Maturity Model)已發展完成並即將頒定,身為PMI-Taiwan及中華專案管理學會兩學會的理事長 ,瞭解專案管理發展的最新趨勢,當然責無旁貸。因此,我還是排除了萬難,臨時安排了一緊湊的行程於9月17日晚上趕到了巴爾地摩。

首先在9月18至20日登場的是Leadership Meeting,凡是PMI現有67個國家的超過200個分會及50餘個潛在分會(Potential Chapter)、36個「特殊產(專)業分會(Special Interest Group,簡稱SIG)」、62所大學社團與教育單位等的會長(Component Leader)或其代表及主要幹部均被應邀參加(唯只提供一位免費參加會議的員額,且機票、住宿及差旅費則完全需自裡)。該會議乃每半年召開一次,其目的就等於是「代表制的會員大會」,意即是由這些分會組織所派人員來代表PMI全球超過10萬名的會員來共同研討及議決總會與各分會會務之發展且同時增進全球各分會之間及與其總會間的交流與互動。

這次領袖會議各分會約有400餘位代表參加,PMI將各分會區分為14個地區(Region),台灣與香港、中國、日本及印度、巴基斯坦同屬於Region 9。就地利之便而言,理所當然絕大多數與會者是來自北美地區、歐洲則次之、澳紐卻也不少,亞太地區人數不多、中東、北非等地區則更少。根據我的觀察是這些地區雖然路途遙遠(例如我參加該會就要來回各飛約20 小時及耗費2000元美金)確實參加不易,但其實也代表專案管理在該地區受重視的程度及其發展成熟度的表徵(澳紐地處更遠卻始終熱情參與)。

 很高興的是我們台灣分會已是連續四次派員參加該領袖會議(之前,我參加過2001年6月Sydney 的PMI亞太領袖會(PMI Asia Pacific Leadership Forum)、與吳俊德副理事長一起參加2002年3月的Costa Mesa、馬淑怡常務理事參加2002年10月的San Antonio的領袖會等),由於我們未曾缺席,使台灣在這國際專案管理社區中,擁有足夠的「曝光度」及最重要的是代表台灣與全球各地(尤其先進國家)在專案管理知識發展上是同步的成長,且每次我們在會中均提供相關的意見,使PMI總會肯定我們台灣分會的貢獻與積極的參與的努力。PMI到底是一個民間專業性而非政治性的組織,為突顯其全球性的特色,會場中陳列包含我們的所有67個國家的國旗,我想這到是台灣長久以來參加各種國際性會議或活動一個很難得的現象且是極為珍貴的機會。當然,我也不忘在會場上拍照留念。

 

註1. 許多人誤以為中華專案管理學會與PMI-Taiwan是同一個社團組織,事實上;兩者是各自獨立的單位,各有不同的理監事會成員與會員、不同的章程、不同的會址與秘書處;只不過我目前是同時身兼兩會的理事長而已。
註2. 全球現有約900餘個PMI「註冊教育訓練單位(Registered Education Provider, REP)」 並不在應邀之列(有些REP宣稱自己代表PMI,其實是混淆視聽,REP與PMI只是買賣合約關係,不具分會身份,只有當地正式成立的分會才具PMI代表性地位)。